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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研究

与世界上许多国家一样,我国的高校也是从事研究的主要基地,承担了大量的科研项目,并取得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但是,高校的这些科研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程度较低,多数科研成果依旧停留在实验室的试管里、或仅在学校的研究所里“开花结果”,未能形成商品收益,很多成果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据相关资料统计,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的比例平均只有15%左右,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1.65%,高校每年授权的数万项专利技术应用率不足25%,而在发达国家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率已达80%,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80%,这说明我国科技成果的生产基地存在着巨大的科技资源浪费。如何降低科技资源的浪费,减少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流通环节,充分利用挂靠高校的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术性群团组织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利用他们搭建的具有市场功能的信息交流互动平台,有意识地组织高校科技人员走出实验室、走出学校,依托市场找项目,为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牵线搭桥是值得我们尝试的工作。
1 高校科研成果转化难的原因分析
1.1 科研模式不能与经济活动有效衔接  高校从本质上说,是一个以教学和学术活动为主的社会组织。一方面,受封闭的办学传统影响,我国高校科学研究与社会需求之间一直存在严重脱节现象,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高校的科研工作与现实生产需要往往产生脱节,许多科技人员缺乏经济观念、市场价值观念,致使他们的研究项目难以做到技术的先进性与经济的合理性的统一。从表面上来看,高校科研成果存在“三多一少”现象,即每年高校的成果不断鉴定的多,不断登记的多、获奖的多,但实际上能够直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数量少。高校和科研人员长期囿于学术理论范围内探讨争鸣,习惯于从资料、文献中寻找科研项目的选题,结果研究出来的东西,虽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但由于市场信息不灵,项目选题脱离了生产实践的客观需求,很难形成生产力。另外,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高校科研人员他们往往片面地追求理论学术水平和获奖等级,一个科研项目从完成课题到发表期刊、鉴定成果,再到申报奖励,最后落实到申报技术职称上,该项研究就算完成了并被送到校档案室,成果转让好象根本与他们无关。在这种思想观念支配下,部分科研人员在选题方面,不注重市场需求,使科技投入不能有效地回收,不能实现成果的转化。目前高校各科研管理部门掌握的大量科研成果大都存在这种现象。
1.2 市场机制不健全造成高校成果难以插足
  市场机制既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科技进步和科研成果转化的基础。我们说,科技成果转化,要求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乃至一体化。要科技与经济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就必须要有科技的供给动力和经济的需求动力的结合。
  当前,由于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度还不紧密,经济发展本身还缺乏依靠科技进步的内在动力,科技发展也缺乏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活力,因此极易造成高校科研成果在向企业转化这个“接口”上脱节。从目前情况来看,还没有真正找到一种比较好的解决“脱节”问题的办法。
  我国由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向市场经济管理体制转轨。在这个转轨时期各项改革政策逐步出台,但措施不配套、市场成熟度不够,不能将各种市场资源合理有效地加以配置。这样一方面许多企业不能摆脱旧体制的束缚,缺乏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缺乏依靠科技进步的经济实力,造成高校的科研成果难以进入企业,高校科研成果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实现自身的使用价值是非常困难的。
1.3 科技投入严重不足,致使科技成果转化受阻
  高校科技成果的进一步转化、开发还受到科研投入的阻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关健环节是把研究阶段的成果包括新产品、新工艺、新装置、新系统进行适应生产和应用的二次开发,即中试阶段,中试阶段是研究与发展阶段与生产经营阶段的中间环节,它既难以界定为科研活动,也难以界定为生产活动,因此,在资金投入上,不能得到正常的科研经费,企业的生产投入也轮不到它,这一阶段成了高校科技和企业生产两不管的地带。此外,这一阶段的资金投入风险较大,既有技术风险也有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因此,银行贷款、非金融机构贷款等常规资金也不敢或不愿投入。
  其实,科研投入既是支持开展科研活动的投入,也是生产性投入,各国的经济发展与科研投入之间呈同步增长关系。高校科技成果要转化为生产力,就必须加大对高校科研投入,特别是技术开发的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明确规定了科学技术进步的保障措施:第一、国家财政拨款;第二、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投入;第三、金融机构在信贷方面支持科技成果商品化;第四、科研开发机构要以多种形式向社会筹集研究开发资金;第五、鼓励有关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类科学基金,资助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科技进步法》规定的保障措施为我们指出了发掘科研经费的渠道,但目前这些渠道仍是不畅。
2 技术中介组织之一———学术性群团组织(学会、协会、研究会)的重要作用
  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术性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随着我国的入世,它的信息交流的桥梁作用日益凸现,它们可为高校与企业提供展示、交流合作的场所,构筑多层次学会信息平台,发挥着为科研成果转化的中介作用。我们说,科技成果只有实现了转化,科学技术才能真正成为“第一生产力”,推动经济的发展。若没有技术中介,科技成果转化就难免出现梗阻。在我国每年完成的科研项目中,获奖的项目不少,寻找技术、需求技术的企业和单位也很多。同时,我国目前多数学会、研究会挂靠在各高校内,其组成多由许多高层次的学者专家,在社会上享有声誉很高的学术权威性,学会组织的学术活动已经具有了市场功能,在市场经济的挑战面前,学会应义不容辞地成为科研成果转化中介的主要导体。利用学会这样的群众性学术团体的特点,发挥其潜在的价值,在加速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
2.1 学术交流活动的信息市场功能
  提起学会的学术活动,大家通常想到的是它的学术性。实际上学会组织的学术活动还具有市场功能。学会的学术活动是由来自四面八方的专家学者参与的,他们从学校、企业、科研院所、部队,从大城市、小城市、农村带来了许许多多的信息,有国内外最新科技成果,有研究单位对市场的需求,有企业对研究开发单位的需求,有新成果、新产品介绍,有市场行情等等。对这些信息与会者当然都是很感兴趣的,尤其是企业。现在,相当一部分学会举办学术活动时都有许多企业参加,为取得对学会活动的参加权,企业积极主动地缴纳会议注册费,有的企业为了能在会上有一席发言之地还自愿为学会活动提供赞助或经费支持。说明企业已经认识到学术活动的信息市场功能,需要利用这种渠道,寻求企业的发展。
2.2 学术活动的技术市场功能
  由于政府机构的改革,一些原来属于政府的职能向社会中介组织转移,这为学会系统开展技术中介活动提供了更大的市场。从学会开展的学术活动来看,不可避免地会有技术发展动态、开发研究动态等等,还会有对技术难题最新的研究成果,会有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报告,甚至会有在研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对这些成果不仅企业需要,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也会感兴趣。有些单位得到这些信息后会花钱买下这些成果。反过来,企业参加这种活动,也会在会上发布本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信息,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或其他企业也会注意引进,或购买来使用,或将其用于新的设计之中。学会活动的技术市场功能已渐渐被人们所认识。
  学会活动的市场功能是确实存在的,我们要努力研究学会的特点,研究学会活动的规律,发掘学会的潜在优势。在当前的形势下,学会等学术性群团组织在保持传统、作为“学术交流的主要力量、科学普及的主力军、国际民间科技交流的主渠道”之外,还应成为技术成果转化中介的主要导体,把促进科技成果的技术中介工作当作学会新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
  总之,高校在科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高校与社会联系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要进一步加强。我们的科研成果好比一颗良种,不推广、不应用就不会结出丰硕的果实。因此,不论当前还是从长远来看,如何加速成果转化与推广、如何使高校科研成果得到最大限度的转化,是我们必须探讨和重视的。
参考文献
1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
2 李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地方政府管理创新研究,2002(3):32~35
3 孙平安.市场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的作用.交流,2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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